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82.“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从“施恩座”、“法柜”和“至圣所”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听从并接受属于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9506节);“法柜”是指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柜子里的“法版”是指主(参看9503节);“至圣所”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住的地方(9680节)。由此明显可知“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示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
至于主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性质,存在于中间天堂的性质,以及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性质,这从许多地方关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的说明可以看出来。主的存在通过流注实现,但这流注取决于人们所过的良善与真理的生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就是那些最直接地接受该流注的人;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也接受它,但更为遥远,因为对邻之仁的良善比对主之爱的良善本身更遥远;而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也的确接受它,但只是照着在那信里面的良善的量来接受。因此,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才接受它;事实上,主住在他们的良善里面,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主,无一源于人,也无一源于天上的天使。
为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即主存在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人同在,必须紧记:主在众天堂之上,因为祂是天堂的真正太阳;然而祂仍通过那太阳发出的光和热而存在于天堂。这太阳所发之光是神性真理,也就是信之光;而它所发之热是神性良善,也就是爱之热;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主存在于从祂所获得的良善所住之地。不过,从关于流注的说明能更好地理解这一切,即:生命的一切都是从主流入的,因而一切良善和真理也都是从主流入的,因为这些构成人的生命,所流入的事物取决于各人接受它们的方式(2535, 2706, 2886-2889, 2893, 3001, 3318, 3484, 3742, 3743, 4151, 5846, 5850, 5986, 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 6982, 6985, 6996, 7004, 7055, 7056, 7058, 7147, 7270, 7343, 8321, 8685, 8701, 8717, 8728, 9110, 9111, 9216节);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5147, 6058, 6063, 6466, 6472, 6473, 6982, 6985, 6996, 7004, 7007, 7055, 7056, 7058, 7270, 8685, 8701, 8717, 8728, 9216节)。
6200.我因一直(九年来没有间断)在灵人与天使的陪伴下生活,所以能仔细观察流注的性质。当我一直在思考时,我思想中的物质观念可以说就呈现在一个波浪状运动的中间。我注意到,这种波浪无非是由诸如已经与我正在思想的记忆中的那个主题粘附在一起的那类观念构成,灵人便以这种方式看见一个人的全部思维。不过,除了在中间呈现为一个物质观念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进入人的意识。我把周围的这种波浪比作属灵的翅膀,这翅膀有助于将此人正在思想的事从他的记忆中提升出来。这人由此就会意识到那事。波浪状运动在其中发生的周围材料包含无数与我正在思想的主题一致的事物。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住在更完美气场中的灵人从这些事就能知道我对于该主题所获知的一切。由此向我表明,灵人充分接受并吸收一个人所知道的一切,而只对他的欲望和情感感兴趣的魔鬼则接受并吸收属于其诸爱的方方面面。
举例说明这一点:当我想到我所认识的一个人时,此人的形像,就是诸如一提到一个人名字就会想到的那种形像,便出现在中间。我从小对于此人所曾知道和思想的一切则在他的形像周围,看上去就像上下翻动的鸟的翅膀。因此,诸如存在于我思维和情感中的此人的整个性质一瞬间就呈现在灵人面前。当我思想某个城市时,类似情形也会发生。灵人从周围这种波浪状的气场能瞬间知道我对于这座城市所曾看见并知道的一切。我的科学知识也是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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